事故致2死,宁波蓝光工程建设、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被罚
9月14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在鄞州邱隘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阀门井防水防腐等保养工程“7·4”一般窒息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近日,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85万元;同案的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一定责任,被罚款80万元。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鄞州应急罚决﹝2025﹞第000131号披露,2024年7月4日16时45分左右,在宁波市百丈东路与福庆路交叉口西南处,由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阀门井防水防腐等保养工程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宁波市鄞州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依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复(鄞政发〔2025〕1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02。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鄞州应急罚决﹝2025﹞第000130号披露,2024年7月4日16时45分左右,在宁波市百丈东路与福庆路交叉口西南处,由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阀门井防水防腐等保养工程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宁波市鄞州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依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复(鄞政发〔2025〕1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一定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03。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10-26,法定代表人为应杰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254071028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29弄1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5月14日,由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鼓楼街道孝闻街29弄1号七楼(7-1),法定代表人为纪育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MA2H5LF81H。(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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